哈萨克斯坦生态与自然资源部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对石油开采公司“田吉兹雪弗龙”、北里海作业公司(NCOC)、“里海石油”和“曼格斯套穆奈天然气”处以总额超过611亿坚戈的罚款。这是总理奥尔扎斯·别克捷诺夫在回答马吉利斯(议会下院)议员质询时透露的。
据媒体援引政府首脑的话称,这些违规行为与不遵守环境立法有关。其中,对“田吉兹雪弗龙”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超过28亿坚戈的行政罚款,对NCOC公司罚款约124亿坚戈,对“里海石油”股份公司罚款137亿坚戈,对“曼格斯套穆奈天然气”股份公司罚款322亿坚戈。
奥尔扎斯·别克捷诺夫表示,政府正在持续系统地完善环境立法,以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根据《生态法典》规定,对一类企业实施生产现代化并引入自动化监测系统。已建立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综合生态许可证体系。若未能满足要求,将处以罚款,并将排放费率提高2倍、4倍和8倍,同时加强对超标准排放责任的追究”,政府首脑回答道。
他还强调,该法典的要求适用于里海大陆架的所有矿产资源使用者,包括产品分成协议的参与方。
据总理称,关于田吉兹项目和北里海的协议不包含在环境标准方面的特权,并要求承包商遵守哈萨克斯坦的环境保护立法。
“同时,北里海作业公司(NCOC)和‘田吉兹雪弗龙’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石油公司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活动条件已在生态许可证中规定,并据此批准了旨在防止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环保措施计划”,别克捷诺夫表示。
据政府首脑称,环境领域的授权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生态监督,包括定期检查、生产流程监测以及推广环保清洁技术。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