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 | 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法院)
哈萨克斯坦已确定举行关于通过新宪法的全民公决。公民可于2026年3月15日参与投票,基本法草案将于2月12日公布。全民公决的筹备与实施将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及地方选举机构负责。
至此,基本法草案的讨论进入全国决策阶段。
投票依据是什么
该决定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44条第10款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全民公决的宪法性法律》第18条作出的。
总统令确定了投票日期为2026年3月15日。该文件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问题表述
提交全民公决的问题为:
“您是否通过2026年2月12日在媒体上公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宪法》草案?”
文件背景
该文件的制定工作已持续约半年。草案已在宪法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此前有消息称,基本法的新版本将对国家机构结构进行调整,并扩大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宪法保障。
谁负责全民公决的实施
投票的筹备与实施工作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履行中央全民公决委员会职能)以及各地方和选区选举委员会承担。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需与中央选举委员会及其他中央国家与地方执行机构共同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并实施全民公决。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