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梅伊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跟踪行为立案的刑事案件。
据阿拜州警察局新闻处消息,当地一名男子长期跟踪受害者的私生活,非法干涉其个人空间,并对其施加心理压力。
根据法院判决,该男子被判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15-1条 (“跟踪罪”)。他被处以30个月度计算指数(117,960坚戈)的罚款,并对其规定了为期10个月的特殊行为要求。
执法机关提醒,跟踪行为是一种刑事犯罪,侵犯他人个人边界并威胁其安全。
警察局呼吁公民:
- 尊重他人的个人空间和权利;
- 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解决冲突情况;
- 一旦出现跟踪迹象或受到威胁,应立即向执法机关报告。
回顾一下,哈萨克斯坦于今年7月开始对跟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此前,其中一起案件的涉案者是 阿特劳州库尔曼加济区的一名居民,他夜间闯入一名当地妇女的院子,透过窗户窥视并做出不雅行为。
此外,媒体还报道 了发生在阿克莫拉州马金斯克市的案件,一名44岁妇女因前男友的纠缠跟踪向警方报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