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修改政府采购规则。现在,供应商将由自动系统确定,而非通过竞标委员会。
据informburo.kz报道,《政府采购法》草案及相关法案已获得马吉利斯议员一读通过。
据悉,新规则将创建一个统一的采购平台,提高所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同时简化和自动化政府采购程序。
根据文件:
- 政府采购竞标期限将从两个月缩短至一个月。
- 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将得到简化。例如,对于乡村政府,不超过3000倍按月计算指数的商品、工程和服务,建议无需通过竞标直接采购。
- 为避免程序拖延,采购申诉机制将得到简化。现在,结果复核职能将移交给采购组织者,由其牵头成立申诉审查委员会,上级机构、监督机构及国家企业家商会代表参与。
- 建议引入潜在供应商评级制度,以实现自动筛选并发展非价格标准。未来计划将所有采购转为采用评级评分制度的竞标方式。
- 引入公共监督机制,特别是针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 制定商品、工程和服务采购清单,这些采购将面向中小型企业主体进行。
- 建议按地域给予1%的虚拟折扣。
同时,《行政违法法典》拟新增条款,加强对政府采购客户和组织者的责任追究。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违规行为,拟规定:
- 对采购组织者(在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时,未起诉或未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其为政府采购恶意参与者)处以行政罚款——30倍按月计算指数,再犯则罚款60倍按月计算指数。
- 补充对客户官员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据(因未提交或未及时向授权机构提交供应商未通过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规避签订合同的信息)——罚款30倍按月计算指数,再犯则罚款60倍按月计算指数。
此外,新法案还建议简化采购结果申诉程序。具体而言,取消授权机构取消采购结果的权利。同时,建议将结果复核职能移交给采购组织者,以避免采购程序的拖延。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