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尔州专门跨地区经济法院审理了本州州长办公室对«К.»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提起的民事诉讼,要求认定该公司为政府采购中的不诚信参与者并追索违约金。
据该州法院新闻处消息,今年六月,双方签署了一份价值超过2400万坚戈 的州政府大楼穹顶修复合同,工期为60天。然而,承包商未能适当履行义务,也未按期完工,随后发包方诉至法院。
被告不承认诉讼请求,声称延误是由于发包方禁止完全拆除穹顶玻璃构件所致。据其称,州长办公室坚持要求分阶段更换,这使工程执行变得复杂。
今年九月,州长办公室出具了一份文件,记录了重大缺陷:23块玻璃未进行着色处理,部分玻璃损坏但未更换,镀锌板弯曲,穹顶结构存在缝隙,未安装检修口,且建筑垃圾未清理。
原告代表解释称,要求分阶段更换玻璃是为了避免引起公众过度关注,因为穹顶是该建筑的核心元素。最终,«К.»有限责任合伙公司自愿支付了超过74.3万坚戈 的违约金。
法院部分支持了诉讼请求:认定«К.»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为政府采购中的不诚信参与者。但驳回了追索违约金的请求,因其此前已自愿缴纳。
回顾一下,此前阿拉木图市建设局曾向法院起诉,对承包单位«Golden City DS»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提起了诉讼。该局要求认定该公司为政府采购中的不诚信参与者并追索违约金,相关详情可点击此处 查看。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