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奧爾達檢察院發現,該市市政府未向主管機關提交道路維修工程開工通知書。
「在建築安裝工程開始施工前,業主必須按照《許可與通知法》規定的程序,向負責國家建築與施工監管的機關通報建築安裝工程活動的開始。」,該部門新聞處在通報中指出。
據悉,該市政府在未向克孜勒奧爾達州監管局提交通知的情況下,便開始了四條街道的維修工作。
最終,相關官員被追究行政責任,並處以25倍按月計算指數(92,300堅戈)的行政罰款。
而在阿克托別州,反腐敗局發現道路項目規劃中存在嚴重缺陷。
據悉,今年當地對「馬爾圖克 – 德米特里耶夫卡 – 拜托雷賽 – 波爾塔夫卡」道路進行了中修,並從預算中撥款約6億堅戈。通報稱,有4公里翻新後的道路在維修工程尚未完工前就已損壞。
調查發現,由於項目未規劃繞行道路,承包商使用新鋪設的路面運輸惰性材料。
此外,在簽訂合同時,為承包商設定的保修義務期限並非兩年,而僅為一年。
根據檢察院的分析結果,阿克托別州政府修訂了道路維修的保修期,並就承包商修復路面問題提起了訴訟。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