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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后将会发生什么变化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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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参议院(议会上院)通过了关于司法体系改革的法案。

“参议院(议会上院)二读通过了关于司法体系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立法的法案”,最高法院新闻处报道。

自2025年7月1日起,民事和刑事案件将全面实行三级上诉制度。这意味着公民将提交上诉状,而非申请复审司法文书。

“对所有类型的诉讼程序引入了统一的上诉复审规则。与行政案件类似,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上诉审的审理期限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但不超过6个月”,消息中指出。

同时,计划自2027年7月1日起,取消对自然人诉讼标的额低于2000个月度计算指数(МРП)、法人诉讼标的额低于30000个月度计算指数(МРП)的财产相关争议的限制。对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和轻罪同样适用此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案件的司法文书将在经过上诉抗辩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计划自2025年3月1日起推行“行政案件原告可选异地管辖权”制度,适用于被告为行政机关的案件。预计这将影响国家机关的效能。

除此之外,由于成立了独立的上诉法院,最高法院的角色也将发生变化。

“其主要职能将转向研究和总结司法实践,以及监督司法公正中的合法性问题”,消息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