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斯塔納,一名男子因在住宅小區庭院內對警察施暴,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當時他處於醉酒狀態,辱罵執法人員並進行反抗。
衝突如何發生
據阿斯塔納市檢察院稱,事件發生在一棟住宅樓的庭院內。該男子處於醉酒狀態,不服从警方的合法要求。
他對警方使用髒話辱罵,損害執法人員的名譽與尊嚴,同時進行反抗並動用了肢體暴力。
這些違法行為導致警察身體受傷,但未造成健康損害。
法院作出何種判決
公訴人在法庭上提交了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庭審期間,該男子完全認罪並表示悔過。
法院認定他有罪,並判處3年有期徒刑。判決已生效。
檢察院提醒了什麼
阿斯塔納檢察院提醒,侮辱當局代表以及對執法人員施暴將承擔刑事責任。
該部門呼籲公民遵守法律要求。
背景
順帶一提,此前在其他地區也發生過類似事件。例如,在科斯塔奈,一名警察因糾正公共秩序違規行為而遭到一群男子襲擊。襲擊者因對當局代表施暴被立案,依據相關法條處理。
此外,在阿特勞州,一群公民在警察執行公務時動用肢體暴力。事件導致兩名執法人員受傷。已依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380條(「威脅或對當局代表實施暴力行為」)提起刑事訴訟。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прокуратуры города Астана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