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第2號法院對前東哈薩克斯坦州副州長扎克瑟雷克·奧馬爾作出判決,認定其詐欺與受賄罪名成立。
法院作出何種判決
根據YK-news.kz報導,該刑事案件以簡化程序審理。最後一次庭審於4月3日舉行。
法院認定扎克瑟雷克·奧馬爾有罪,判處其6年有期徒刑。此外,法院還裁定:
- 沒收豐田汽車;
- 終身禁止在國家公職、司法系統、地方自治機關及準國有部門擔任職務。
案件背景
扎克瑟雷克·奧馬爾自2025年4月起擔任東哈薩克斯坦州第一副州長。獲任命前,他曾擔任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市長長達六年。
2月18日,國家安全委員會證實已對扎克瑟雷克·奧馬爾啟動審前調查。當時未透露其他細節。
該案審理涉及兩項情節。第一項與汽車有關,造成的損失估計為1300萬堅戈。第二項涉及交付錢款,被控方定性為收受賄賂。
在庭審過程中,扎克瑟雷克·奧馬爾對詐欺和受賄指控完全認罪。
此外,公訴人先前曾請求對被告判處6年有期徒刑。同時,公訴人請求考慮減輕情節,即無前科及育有七名子女,以及加重情節——違反公務員誓言。
最終判決與所請求的刑罰一致。
Источник
YK-news.kz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