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水務監察局因在江布爾州對企業家進行非法檢查而被罰款

Submitted by News_editor on

江布爾州專業自然保護檢察院發現了負責水資源保護與使用調控監管的楚-塔拉斯河流域水利監察局在活動中的系統性違規行為。

據該部門新聞處消息,自今年6月10日新版《水法》生效後,流域監察局有權在未出具任命書的情況下,針對擅自用水行為進行突擊檢查。為此,必須建立準確的高違規風險對象清單。

然而,監督性檢查顯示此類清單的制定存在重大缺陷。31名企業主被無理列入名單,其中25人在編制名單時實際上並未從事經營活動。

此外,監察人員對四名持有有效特殊用水許可證的企業主進行了檢查。需指出的是,具備許可文件即排除了此類檢查的必要性。

檢察官還發現了檢查時限違規以及未履行向企業主告知監督活動結果程序的情況。

最終,該監察局下屬部門負責人根據哈薩克斯坦行政違法法典第173條第1款(《非法干預企業經營活動》)被追究行政責任,並處以100 MCI(393,200堅戈)的罰款。

同時,已向主管機關提交了追究相關失職官員紀律責任的建議書。

回顧去年6月,在江布爾州進行的審計發現了約10起非法用水案件,以及與農民簽訂的灌溉用水供應合同中的違規行為。

去年7月,因所犯違規行為,當地分支機構主任及楚-塔拉斯河流域監察局局長被追究紀律責任。

去年9月,根據內部審計結果,江布爾州國營企業「哈薩克水務」分支機構主任及阿斯生產工段負責人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