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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检察官因欺诈仅被处以罚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塔爾迪庫爾幹市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熱特蘇州檢察院公訴維權管理局檢察官的刑事案件。 

據法院新聞處消息,他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詐騙(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190條第3款第2項)
 
調查查明,該名前檢察官於六月初誤導其熟人,承諾收取報酬後為其解決刑事案件問題,使其獲得有利結果。被告以此方式騙取近200萬堅戈
 
據悉,被告認罪並全額賠償損失。 

法院認定該名前檢察官有罪,並處以十倍罰款,金額為1940萬堅戈

該罪犯被判處終身不得擔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