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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古尔米拉·萨特巴尔德案涉案人4年徒刑,罪名是逃税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第二區域法院 阿拉木圖博斯坦德克區「阿麗亞新阿斯塔納」有限責任公司 的經理 加尼·別克博瑟諾夫 作出了判決。他是 古爾米拉·薩蒂巴爾德 所涉侵占案的關係人。此前,在該案中,克孜勒奧爾達法院已判處別克博瑟諾夫 7 年緩刑

根據 Ulysmedia.kz 報導,此次加尼·別克博瑟諾夫被審判,是因為他在 2017 年至 2020 年間逃避納稅。

「為了達到逃漏巨額稅款的違法目的,「阿麗亞新阿斯塔納」有限責任公司故意不根據會計和稅務報表中與這些企業的最終實際財務業務關係來反映經濟業務。<…> 該公司蓄意尋找從事非法活動的人員,通過開具虛假無貨發票、貨單、供貨合同以及未實際履行的服務合同並支付報酬,以便在「阿麗亞新阿斯塔納」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和稅務記錄中,用這些關係來替代與實際個人和法人發生的業務關係」,判決書中寫道。

據悉,「阿麗亞新阿斯塔納」有限責任公司曾隸屬於 「巴爾哈薩克斯坦」股份公司 集團控股公司。該公司股份歸屬如下:古爾米拉·薩蒂巴爾德 – 34% 股份;阿拜·朱努索夫 – 33% 股份;艾巴特爾·朱馬古洛夫 – 33% 股份。 

報導稱,別克博瑟諾夫與信譽不佳的供應商簽訂交易,「虛增支出部分,同時低報與企業結算中的應稅營業額」。這些公司為獲取報酬而同意這樣做。結果,給國家造成了總計 5.087 億堅戈 的損失。

「庭審中,加尼·別克博瑟諾夫表示,他負責生產和建設,而非財務業務活動,但他在銀行和會計文件上擁有首次簽署權。財務文件由會計簽署,並事先與古爾米拉·薩蒂巴爾德及其授權人士協商」,報導指出。

別克博瑟諾夫拒不認罪,理由是克孜勒奧爾達法院判決後,他已不再管理公司。

「根據指控,他不承認逃避稅收及其他預算強制繳款,因為與「阿麗亞新阿斯塔納」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的企業履行了其服務,交易並非虛假。事實上,合同項下的所有工作均已完成」,法院裁決中提到。

與此同時,有限責任公司的創始人聲稱,他們未曾指示逃稅。據他們所說,該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自行納稅。 

最終,加尼·別克博瑟諾夫被判有罪,處以 5 年監禁,但由於大赦,刑期減至 4 年。據報導,他將在最低安全級別的刑事執行系統機構中服刑。 

提醒一下,此前 古爾米拉·薩蒂巴爾德 被指控犯有非法剝奪自由、敲詐勒索和擅用職權罪。這是在法院宣判前不久提出的,因侵占他人財產和挪用公款,她被判處 8 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