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納專門跨區刑事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詐騙、教唆向反腐署官員行賄以及行賄未遂的案件。
據法院新聞處消息,被告B.和D.以欺騙手段,說服涉嫌盜竊穀物的Zh.向他們交出35萬美元,謊稱用於交給反腐署官員,以換取終止刑事案件的協助。
「為此,2023年6月,B.從Zh.處收取24.5萬美元並轉交D.,兩人將該款項擅自支配。D.關於其將24.5萬美元轉交給律師K.的辯解未獲證實。隨後,B.和D.再從Zh.處收取5萬美元,並被反腐署工作人員當場逮捕」,消息稱。
最終,法院判處B.和D.10年有期徒刑,並終身剝奪擔任特定職務的權利。分別向兩人追繳1萬美元和4萬美元。Zh.被判處8年5個月有期徒刑,終身剝奪擔任特定職務的權利。
「被告有未成年子女被認定為減輕責任和刑罰的情節。判決尚未生效」,消息稱。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