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彼得羅巴甫洛夫斯克,一位養育三名子女的單親母親,自2007年起以「公務員」類別排隊等候的住房分配請求遭到拒絕。
據最高法院新聞處資料,該女子在父母去世後繼承了位於奧利尚卡村、面積20.2平方公尺的房屋四分之一產權,其居住面積僅有10.5平方公尺。
2023年,她透過贈與契約將名下房屋份額轉讓給鄰居。一年後,根據輪候者貸款計畫,她獲得了在彼得羅巴甫洛夫斯克購買公寓的資格。
但在辦理交易時,住房與公共事業局(ЖКХ)以該女子先前轉讓的房屋適宜居住為由,拒絕與她簽訂買賣契約。
該女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住房與公共事業局與她簽訂買賣契約。
法院認定,其繼承的10.5平方公尺房屋不符合衛生及技術規範。此外,該房產總面積為20.2平方公尺,但根據法律規定,每人應享有的居住面積標準為至少15平方公尺。
同時,住房與公共事業局未考量該家庭有不同性別子女,需提供分房居住條件。
最終,法院裁定支持原告訴求,強制住房與公共事業局與該女子簽訂公寓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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