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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建议哈萨克斯坦放宽持有毒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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МВД Казахстана, хранение наркотиков, декриминализация наркотиков, статья 296 УК РК, КоАП РК, административная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наркотики без цели сбыта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建议将部分与无销售目的购买、持有和运输毒品相关的违法行为从刑事责任转为行政责任。同时,对大规模和特别大规模毒品行为以及销售行为的刑事责任将予以保留。

拟议修改内容

未来法案的文件已发布在“公开规范性法律文件”门户网站上。

建议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96条(“无销售目的非法处理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类似物”)中删除关于在公共场所非医疗使用毒品以及无销售目的制造、加工、购买、持有和运输毒品责任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是,建议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中增加第440-2条(“无销售目的非法处理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类似物”)。无销售目的购买、持有或运输可处以30个月度计算指数——129,750坚戈的罚款,或行政拘留最多10天

对于无销售目的的制造或加工,建议设定40个月度计算指数——17.3万坚戈的罚款,或拘留最多15天。一年内再次违法可处以50个月度计算指数——216,250坚戈的罚款,或拘留最多20天。在所有情况下,毒品均予以没收。

吸毒责任将如何变化

建议将公共场所非医疗使用毒品的行为纳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440-1条(“非医疗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类似物以及强效物质”)的管辖范围。

此类违法行为将处以40个月度计算指数——17.3万坚戈的罚款,或行政拘留10天。对于再次违法,文件规定处以50个月度计算指数——216,250坚戈的罚款,或拘留15天

保留的刑事责任

对于无销售目的大规模和特别大规模制造、加工、购买、持有和运输毒品的行为,将保留刑事责任。

大规模行为可处以最高200个月度计算指数——86.5万坚戈的罚款、劳动改造或社区服务,或拘留最多50天。特别大规模行为可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具有销售目的的行为仍将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97条(“以销售为目的非法购买、持有、运输、寄送或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类似物”)进行定性。文件作者强调,非刑事化并不意味着毒品合法化。

内务部为何提议修改规范

内务部数据,2025年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96条第1款和第2款登记了2,993起审前调查。其中1,348起,即45%,因平反事由被终止。共有1,873人被判刑。

该部还指出,关于在公共场所吸毒的规定实际上几乎未被适用。2020年539人因此被判刑,而2025年仅有11人。同时,现行规定形式上仍保留刑事责任和前科记录。

文件内容

根据该建议,自愿上交毒品将成为免除行政责任的理由,前提是行为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被拘留时查获的毒品不视为自愿上交。

咨询文件已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8日

Источник
«Открытые НП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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