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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塔奈警方因非法标牌取消了停车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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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олиция Костаная отменила штраф за парковку из-за незаконной таблички

库斯塔奈一位居民因一块没有法律效力的牌子而在院内停车被罚款。经核实后,警方取消了罚款并终止了行政案件。

事件的起因

《我们的报》报道,司机萨肯·拉希姆扎诺夫将车停在陶乌埃尔斯兹迪克街165号住宅楼的院子里,忽视了那里设置的“私人区域,禁止停车”的牌子。一名女居民因此向警方报案,随后车主被追究责任。

司机本人对罚款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指出那块牌子可能是私自设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警方的回应

库斯塔奈州警察局消息,该牌子并非标准规格的交通标志,在交通管理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

该局澄清,私自设立此类指示牌不产生法律后果,也不能作为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据。

经核查,于2026年3月25日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601条对萨肯·拉希姆扎诺夫提起的行政案件已被终止。

库斯塔奈州警察局局长叶尔兰·法祖林还表示,已向库斯塔奈市政府下属的“住房公用事业、客运及道路管理处”发出指令,要求拆除该牌子。

司机缴纳的罚款在收到查询并完成核查后立即退还。

现行的交通标志管理规定

哈萨克斯坦的交通标志依据СТ РК 1412-2017标准(《交通管理技术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道路护栏使用规则》)设置。

此外,根据2014年4月17日第29-1号《道路交通法》,包括设置标志及其他技术设施在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属于地方执行机构——市政府的职权范围。

背景与意义

此类限制停车的牌子——“禁止停车”、“仅限顾客”或“禁止泊车”——常出现在住宅楼院内及商业设施附近。

然而,如果这些指示牌不符合既定标准且未获得主管机构的批准,它们便不具备法律效力。

Источник
«Наша газет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