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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厥斯坦州,一名博主因不服从警方被处以罚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БЛОГЕР

突厥斯坦州托列比区法院对一名当地博主处以罚款,理由是其不服从警方合法要求。

据Telegram频道«Otyrar»报道,事件发生于4月17日在Бірінші Мамыр村。警方因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拦停了一辆拉达汽车。

此时,这名博主开始在Facebook上进行直播,不服从警方的合法要求,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根据案件材料所述,她还表现出对执法人员的不尊重。

最终,法院认定该博主有罪,并对其处以30个月度计算指标(117,960坚戈)的罚款。

她的罪行已通过现场视频和证人证词得到证实。该判决尚未生效,可以提出上诉。

提醒一下,此前在阿拉木图,一名化名«达里科恩»的博主达里加·努尔克耶娃因违反交通规则被追究行政责任。该女子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强行变道,从而引发了事故隐患。整个过程她进行了录像并发布在社交网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