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三名員警因向一位公眾人物勒索300萬堅戈而被判刑。
據媒體援引東哈薩克斯坦州(ВКО)法院新聞處報導,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審理了一起針對警察局員工的刑事案件,他們被指控觸犯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362條第4款第3項(「為謀取自身利益及優勢而逾越職權」)以及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194條第2款第2項(「預謀團夥勒索」)。
根據調查,去年六月,員警獲得了當地一位公眾人物的私人生活資訊。
他們利用職務之便,以散布錄影為要脅進行勒索。隨後,受害者向員警支付了300萬堅戈。
法院判定這些執法人員有罪,其中一人被判處6年剝奪自由,另外兩人各被判處5年6個月監禁。所有人在獲釋後均被終身剝奪擔任公職的權利。
提醒您,去年三月,網路上出現了一段影片,片中一名女子向總統上書,聲稱她的丈夫被阿拉木圖州塔爾加爾區內務局的警察毆打並被栽贓毒品。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