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因受贿罪,阿斯塔纳国家收入局一名部门负责人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阿斯塔納跨區刑事法院審理了一起針對國家收入局部門主管收受賄賂的案件。

據該部門新聞處消息,該官員從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處收受了360萬堅戈的賄賂。

「被告人T.,時任財政部阿斯塔納市國家收入局間接稅管理處處長,通過其下屬,從『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處收受360萬堅戈賄賂,以換取退還多繳的增值稅款。」,消息中稱。

被告完全認罪,並請求判處罰金刑。

法院考慮了減輕情節:真誠悔過、有未成年子女且無前科。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3年6個月剝奪自由,並終身剝奪其在國家機關及準國家部門擔任職務的權利。

此外,法院還向阿斯塔納國家收入局局長發出了特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