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修改了国有资产私有化规则:今后将禁止以过度低价在重复拍卖中出售资产,同时取消了向战略投资者直接出售的机制。
具体修改内容
据最高审计院(ВАП)数据,这些修改是在对私有化领域国家政策效率进行审计,并分析2016–2020年及2021–2025年综合私有化计划执行情况后通过的。
最高审计院的建议之一就是在降价重复拍卖中引入限制措施。此前,法律并未规定第三次及后续拍卖中资产的最低价值限额。这造成了以象征性价格出售国有资产的风险。
审计人员提议确立一项规则,即此类拍卖中的价格不得低于保证金数额。该规定已被纳入《关于就民事保护、电力能源及国家财产管理问题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分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
为何取消向战略投资者直接出售
第二项修改涉及向战略投资者直接出售国有资产的机制。此前,这种程序允许不经竞标程序处置资产。
最高审计院指出,此类机制违背了公开性原则。根据审计人员的建议,关于直接出售的规定已完全从法律中删除。
这对私有化体系有何改变
经过上述修改,私有化程序变得更加透明。限制重复拍卖中的最低价格旨在保护国有资产,防止其以低价出售。
最高审计院指出,取消直接定向销售确保了潜在买家在参与私有化时享有平等机会。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Высшей аудиторской палаты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