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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初以来,向非法用水者开出了1.33亿坚戈的罚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бассейновые водные инспекции

流域水资源监察部门在今年查获了数百起擅自用水和违规用水案件。据水资源监管、保护和利用委员会消息,检查工作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违规数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报道,委员会主席谢伊尔别克·努雷姆别托夫 在中央通讯服务中心的简报会上表示,对违规用水、超出许可用水量以及违反既定用水制度的行为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

他指出,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141条 (“侵犯国家水资源所有权”罪),对初犯者的罚款金额从个人200按月计算指数(786 400坚戈) 到大型企业代表2 000按月计算指数(7 864 000坚戈) 不等(针对屡犯情况)。

据了解,自年初以来,监察部门共进行了463次检查,并据此发出了143份 整改通知。此外,监察人员开出了801张行政罚单,总金额达1.333亿坚戈,其中涉及擅自用水的有346张罚单,金额为7030万坚戈

作为对比,去年同一时期,主管机构进行了339次检查,发出了204份 整改通知,并开出了501张罚单,总金额为4120万坚戈。其中249张罚单 涉及擅自用水,金额为2230万坚戈

该委员会提醒,今年国家加强了对水资源利用的管控。自6月10日起,根据《水法典》的修订内容,扩大了流域水资源监察部门的权限。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水法典》第53条,监察部门负责实施国家管控与监督,以预防潜在的擅自用水行为。

此前,江布尔州专业环境保护检察院曾发现 楚河-塔拉斯河流域水资源监察局在活动中的系统性违规行为,该局负责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监管领域的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