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尔州专业化环境保护检察院在负责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调控监管工作的楚河-塔拉斯河流域水利监察局活动中发现了系统性违规行为。
据该部门新闻处消息,自今年6月10日新《水法典》生效以来,流域监察局有权在未出具任命书的情况下,对擅自用水行为进行突击检查。为此,必须编制正确的、具有较高违规风险的设施清单。
然而,监督性检查发现此类清单的编制存在严重缺陷。清单中不合理地列入了31名企业主,其中25人在编制清单时实际上并未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监察人员对四名持有有效特别用水许可证的企业主进行了检查。需要指出的是,持有许可文件本身就排除了进行此类检查的必要性。
同时,检察官还发现了检查期限违规以及未履行让企业主了解监督活动结果程序的情况。
最终,该监察局部门负责人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173条第1款(“非法干涉经营活动”)被追究行政责任,并处以100个月度核算指数(393 200坚戈)的罚款。
同时,已向授权机构提交了关于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的建议书。
回顾一下,去年6月,在江布尔州进行的审计发现了约10起非法用水案件,以及与农户签订的灌溉用水供应合同中的违规行为。
今年7月,因违规行为,当地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楚河-塔拉斯河流域监察局局长被追究纪律责任。
今年9月,根据内部审计结果,江布尔州“哈萨克水利”共和国国有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阿瑟生产工段主任被免职。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