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布尔州,法院支持了一名电工对塔拉兹一所学校的诉讼,责令该机构支付120万坚戈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员工在执行公务时受伤。
据最高法院新闻处消息,这名电工受副校长指派更换建筑物外立面探照灯中损坏的灯泡。在工作过程中,一个固定不牢的灯具脱落并击中了该男子。
从约三米高处坠落后,他遭受了脊柱和肋骨闭合性骨折。这些伤势被认定为严重的工伤。
提起诉讼时,受害人仍在接受治疗,花费了大量资金用于康复。因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
被告代表不承认该诉讼。校方解释说,他们向员工提供了经济援助,并在他缺勤期间保留了工资发放。
尽管如此,法院认定雇主应对事件负全部责任。
“雇主未能提供适当的安全水平和监督,工作组织被认定为不合格,”消息中称。
因此,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被追偿120万坚戈,作为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法律费用。判决已生效。
提醒一下,一月份曾报道,曼格斯套州检察院发现了向执法机构隐瞒工伤事故的案例。
例如,一家油田服务公司的官员隐瞒了一名员工受重伤的事实,尽管医生已出具了相应的结论。另一起事故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隐瞒行为。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