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爾州法院裁定,一名電工對塔拉茲市某學校提起的訴訟勝訴,要求該機構賠償120萬堅戈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該員工在執行公務時受傷。
據最高法院新聞處消息,該電工受副校長委託,更換建築物外牆探照燈中的故障燈泡。作業期間,其中一個固定不牢的燈具鬆脫墜落,擊中該男子。
從約三米高處墜落後,他遭受了脊椎與肋骨閉鎖性骨折。傷勢被判定為重大工傷。
在提起訴訟時,受害者仍在接受治療,並花費了大量資金進行康復。為此,他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被告賠償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撫慰金。
被告代表不承認該訴訟。校方解釋稱,他們已向員工提供了經濟援助,並在其缺勤期間持續支付薪資。
儘管如此,法院仍認定僱主對事件負有完全責任。
「僱主未能確保應有的安全與監管水準,工作組織被認定為不力。」消息指出。
因此,向學校管理部門追償120萬堅戈,作為物質與精神損害賠償及法律費用。判決已生效。
回顧今年一月,報導指出,曼格斯套州檢察院曾揭露多起向執法機關隱瞞工傷事件的案件。
例如,某油服公司主管隱瞞員工遭受重傷的事實,儘管醫生已出具相關診斷。另一起工傷事故中也發現了類似的隱瞞行為。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