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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司法部更新了针对专利代理人投诉的审理程序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комиссия минюста РК

(2026年2月20日 | 来源:Adilet.kz门户网站)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批准了关于专利代理人事务委员会的新条例。该文件规定了投诉处理程序、暂停专利代理人证书效力的程序以及将专家从国家登记册中除名的规则。

投诉处理与暂停执业活动的程序

文件的关键创新之一是在投诉审理期间暂时停止专利代理人执业活动的机制。根据条例第14条,暂停可能在投诉受理阶段即已实施——这是该规范的一个重要特点,允许对可能的违规行为迅速作出反应。

专利代理人证书的效力可被暂停最长三个月。委员会根据收到的投诉做出决定,以查明所有情况,同时在登记册中标注执业权利临时受限的记录。

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该条例规定了参与者缺席时的处理程序。如果申请人不出席会议,委员会有权对投诉不予审理

同时,被投诉的专利代理人缺席不妨碍委员会工作——相关事项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予以审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分析证据(合同、信函及其他材料)

委员会的结构与组成

新规明确了决策机构的结构:

  • 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奇数)
  • 表决权:知识产权委员会工作人员及专家组织代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研究所)拥有表决权;
  • 行业协会地位:专利代理人协会代表及独立专家以顾问身份参与,无表决权;
  • 会议频率:根据需要召开,但每季度至少一次。

从登记册中除名的依据

除基于投诉审理结果的措施外,该命令还明确了从登记册中除名的行政依据:

  • 连续中断专业活动超过五年;
  • 迁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外永久居住;
  • 专家本人书面申请;
  • 根据专利代理人协会提交的报告结果。

法律背景与变革评估

司法部将此次改革定位为加强专利代理人责任感的措施。在投诉受理阶段即可能暂停证书效力,被视为保护申请人利益的预防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