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哈萨克斯坦州塞雷姆区一所幼儿园的会计涉嫌非法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超过3000万坚戈的预算资金。额外款项在五年内陆续打入其账户。
已知情况
据西哈萨克斯坦州检察院消息,该会计在工资标准规定的薪酬之外向自己转账。此类转账总额超过3000万坚戈。
针对此事,区检察院已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189条第4款第2项(“特别重大数额的侵占或挪用”)启动审前调查。
案件已移交西哈萨克斯坦州经济调查局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正在开展审前调查。
法定刑罚
上述条款的制裁规定最高可判处12年监禁,并处没收财产,以及禁止担任特定职务或从事特定活动。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01条,调查的其他情况不予披露。
背景
此前,多个地区也曾出现涉及会计的预算资金案件。
2026年7月,在阿特劳州,最高法院<家法院<家法院撤销了涉及侵占8880万坚戈案件的大赦,并恢复7年监禁的刑罚。
在西哈萨克斯坦州,法院认定某兽医站总会计师犯有侵占1.066亿坚戈罪,判处7年监禁。
2026年5月,东哈萨克斯坦州检察院在发现向某幼儿园会计和园长转账超过4200万坚戈后,启动了调查。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прокуратуры ЗКО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