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有色冶金»有限责任公司(ТОО «Востокцветмет»)因违反东哈萨克斯坦州(ВКО)生态法规被处以超过1亿坚戈的罚款。违规行为是在检查地下资源利用后果消除义务履行情况时发现的。
检察机关发现了什么
据东哈萨克斯坦州检察机关称,违规行为是由专业环境保护检察机关在分析环境保护法规遵守情况时发现的。
检查显示,该企业长期未消除位于格卢博科耶区的«尤比列伊诺-斯涅吉里欣斯科耶»矿床的地下资源利用后果。
企业受到了什么处罚
根据检察监督令,东哈萨克斯坦州生态局对«东方有色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计划外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该企业被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328条第1款(«超出向环境排放的技术标准»)追究行政责任。罚款金额超过1亿坚戈。
被要求消除什么
除罚款外,该企业还收到了消除地下资源利用后果的整改令。此外,还要求该公司确保对环保措施的执行进行系统性监督。
该地区生态法规的遵守情况仍处于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之下。
背景
此次检查是在居民投诉卡拉古日哈河颜色变化后进行的。河水呈现出不寻常的「橙色」色调。
2026年7月31日,生态局对前矿山进行了计划外检查。专家发现大量矿井水外溢,流入矿区内的溪流,然后进入河流。检查还发现水化学成分发生变化和土壤污染。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прокуратуры ВКО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