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阿克套责令一名博主删除在Instagram上发布的包含侦查行动的视频,并向两名该市居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判决是在法院认定未经受害人同意使用其肖像属非法行为后作出的。
诉讼的依据是什么
据最高法院消息,阿克套一名在Instagram上开设博客的居民在其主页上发布了一段刑事案件的侦查行动视频。画面中出现了两名作为该案受害者的该市居民。
原告声称,他们并未同意对其肖像进行使用和传播。因此,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删除该视频材料,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
法院持何种立场
阿克套市第二法院指出,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公民肖像保护”),未经公民同意不得使用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法院未采纳被告关于其是公众人物或特约记者的辩解。法院同时指出,所发布的视频不属于无需征得被拍摄者同意即可传播的材料类别。
作出了什么判决
法院认定,公开传播该视频以及随附的负面评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痛苦。
传播带有受害人形象的视频材料被认定为非法。法院责令该博主从其Instagram主页上删除该视频,并向两名原告每人支付20万坚戈作为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判决已生效。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Верховного суда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