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兹的检察官揭露了一名私人司法执行人挪用资金的行为。被挪用的资金本应收归国有并移交给银行机构。
据该部门新闻处消息,该司法执行人从46名债务人处收集的310万坚戈(其中包括应上缴国家的63.5万坚戈)被其转入个人账户。
“针对此事,塔拉兹市检察院已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251条第2款(私人司法执行人多次滥用职权)启动审前调查。该刑事案件的调查已交由塔拉兹市警察局负责”,消息中称。
此前曾有报道,库斯塔奈州检察院查实,该地区司法执行人未对已故债务人的执行程序予以结案。而根据法律,若债务人死亡,执行人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暂停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