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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东哈萨克斯坦州一位公众人物勒索300万坚戈,多名警察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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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三名警察因向一名公众人物勒索300万坚戈被定罪。

媒体报道援引东哈萨克斯坦州法院新闻处的消息,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审理了一起针对警察局工作人员的刑事案件,他们被指控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362条第4款第3项(《以谋取自身利益和优势为目的的越权行为》)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94条第2款第2项(《有预谋团伙勒索》)。

据调查,去年六月,警察获取了一名当地居民(系公众人物)的个人生活信息。

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以散布视频录像相威胁进行敲诈。随后,受害者向警察支付了300万坚戈

法院认定这些执法人员有罪,并判处其中一人6年监禁,另外两人各判处5年零6个月监禁。他们还都被终身剥夺担任公职的权利。

回顾一下,去年三月,网络上出现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妇女向总统申诉,称她的丈夫被阿拉木图州塔尔加尔区警察局的警察殴打并遭栽赃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