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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一名男子在希姆肯特持有1977只鹿角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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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оленьих рогов в Шымкенте

(2026年2月12日 | 来源:Hronika.kz)

希姆肯特,法院认定一名男子非法储存鹿角罪名成立。对自然造成的损失估计近30亿坚戈,被告被判处剥夺自由,并需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本质 

根据Hronika.kz报道,一名1982年出生的男子被法院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39-1条第4部分“非法处理珍稀动物部位或衍生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定有罪。据调查方称,他与一名身份不明的人组成团伙,用于收购和储存鹿角。

2025年4月15日,根据调查,被告在自己住宅范围内收购并储存了装在12个袋子中的1977根鹿角。这些存放鹿角的仓库于2025年7月2日被警方发现,随后对该男子提起了刑事诉讼。

被告本人声称,这些鹿角是朋友和熟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带给他的,他储存时并无犯罪意图。后来有不认识的人提出要出售鹿角,他同意了,之后警方介入。

生态损害与专家评估

突厥斯坦州地区林业检查局野生动物保护与狩猎处首席专家表示,被没收的鹿角来源于红皮书所列珍稀动物。对自然造成的损失为2,915,086,500坚戈

对在自然栖息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所造成的损害,其赔偿金额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长令规定,每只鹿按500个月度计算指数计算。

法院裁定从被告处追缴78,640坚戈至受害者赔偿基金,以及53,799坚戈用于司法鉴定费用。关于30亿坚戈损害赔偿的诉讼未被审理——建议林业检查局通过民事程序提出索赔要求。

判决与后果

希姆肯特跨地区刑事法院认定该男子有罪,判处其在最低安全级别的机构中服刑3年6个月监禁。该判决尚未生效。

据官方数据,哈萨克斯坦境内中亚马鹿(布哈拉鹿)的总数不超过1,500至2,00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