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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斯塔奈,教练归还了被盗资金并避免了处罚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據科斯塔奈州法院新聞處消息,他已被指控觸犯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189條第1款(侵佔,即盜竊他人財產)。 
  
調查查明,當地短道速滑主教練曾獲得撥款,用於組織選手參賽的交通、住宿及餐飲費用。自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間,他自行擬定來自州級短道速滑儲備隊的選手名單。 

此外,他還偽造出差預算,虛增開支並虛報實際上未參加集訓與比賽的人員。

「F.將準備好的文件提交至管理局(科斯塔奈州州政府體育文化與運動管理局),該局官員在不了解F.犯罪意圖的情況下,根據其報告文件中所列選手簽發了出差命令」,通報中寫道。

該教練的行為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總額達2,493,752堅戈。 
  
庭審期間,受害方代表(科斯塔奈州州政府體育文化與運動管理局)與被告均申請以雙方和解為由終止案件。被告已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受害方代表則聲明撤回訴訟請求。

「雙方和解已獲得公訴方與辯護方的支持。F.所實施的行為屬於中等嚴重程度的犯罪,根據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3條第29款,不構成腐敗犯罪」,通報中寫道。

據此,對被告的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已終止,並免除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