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吞3500萬堅戈而被判刑的幼兒園園長及公司總經理,對初審法院判決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對其中部分人減輕了刑罰。
回顧今年五月,據報導,首都幼兒園的園長們提交了未曾採購的食品申請,並開具虛假文件。他們隨後將如此侵吞的款項轉入公司總經理的帳戶。
最終,初審法院判處園長們3年監禁,公司總經理則被判4年監禁。
被判刑者及其辯護律師不服判決,通過上訴程序提出異議,請求判處限制自由的刑罰。
上訴法院同意更改園長們的刑罰,將實刑改為限制自由,考量到她們具備一系列減輕情節(如有未成年子女、無前科、表現良好、坦誠供述、全額自願賠償損失等)
與此同時,針對公司總經理的判決維持不變,因為他與所有園長共同實施了多項犯罪。此外,該公司總經理此前曾因類似違法行為被判刑。法院認為沒有理由減輕其刑罰。據指出,相關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