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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木图国家机关在土地问题上的矛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земельный участок

阿拉木圖分部 «政府為公民»國有公司 否認 地籍 地圖 中有關 「Bona Fide Contract」有限公司 是第17寄宿學校地塊的 權利人 之一的數據。與此同時,該市的 土地資源管理局 甚至 不知道 具體是哪個地塊。

此前我們曾 報導,阿拉木圖 第17寄宿學校 所在的地塊處於 共有份額所有權 狀態,其共同用途為「用於地下車庫的運營和維護」。然而,該寄宿學校占據了地塊 近90% 的面積。

根據信息系統 「國家不動產統一地籍」 的公開地籍地圖數據,該地塊處於 公寓所有權 狀態,據此,權利人為 國立機構「第17寄宿學校」「Bona Fide Contract」有限公司

我們已向 阿拉木圖市政府土地資源管理委員會 發出正式詢問,要求核查地塊所有權人和權利人登記的合法性,並解釋考慮到該地塊上建有寄宿學校,上述地塊用途的合法性如何。

阿拉木圖市政府 我們的請求 轉交 給「政府為公民」國有公司阿拉木圖分部,土地資源管理委員會則轉交給阿拉木圖市土地資源管理局。

「政府為公民」國有公司回覆稱,他們 研究了 地塊的 地籍信息,地塊的所有權人為 第17寄宿學校 和某個 「Medeu-Service」有限公司。他們還告知我們,份額是根據某份 協議 關於地塊使用而分配的,目前地塊已登記在 自然人 名下。

我們對這一答覆並不滿意。我們再次聯繫該國有公司分部,要求告知是基於何種信息將 「Medeu-Service」有限公司 列為地塊使用主體之一,以及為何國家不動產統一地籍信息系統的數據中顯示的是不同的權利人——「Bona Fide Contract」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求提供回覆中所提協議的細節,並澄清為何自然人與該地塊有關聯,如果如「政府為公民」所稱,地塊是劃撥給第17寄宿學校 和「Medeu-Service」有限公司的話。

在國有公司,我們再次被告知 關於 「Bona Fide Contract」有限公司 第17寄宿學校所在的地塊 無關,並指出市政府早在 1999年 就已將地塊份額授予「Medeu-Service」有限公司,而寄宿學校直到 2009年 才獲得份額。

 

據國有公司數據,「Medeu-Service」有限公司的地塊原定用於 地下車庫的運營和維護,隨後權利 被轉讓給自然人。推測是 停車位 的所有者。然而,我們發現「Medeu-Service」有限公司已經 註銷

為何一家已註銷的公司仍是建有運營中停車場的地塊的所有者,仍是個謎。此外,仍不清楚為何在國家不動產統一地籍信息系統中,「Bona Fide Contract」有限公司被列為地塊權利人,以及國有公司部門為何未能注意到這些數據。

與此同時,阿拉木圖市土地資源管理局則引用國有公司的數據。值得注意的是,該局在回覆中給出的地籍編號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地塊,與第17寄宿學校 毫無關係

分析政府機構的回覆和可獲得的數據後,給人的印象是,無論是「政府為公民」國有公司,還是阿拉木圖市土地資源管理局,都未能對該地塊的信息進行適當核查,而該局似乎根本無意釐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