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斯坦新闻工作者日(更准确地说,是媒体工作者日)前一周,即6月19日,总统卡西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签署了《大众媒体法》以及配套法律《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分媒体问题立法法案进行补充和修改》和《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就媒体问题进行修改》。
联邦党(FBRK)编辑部总结了直接涉及媒体的法典和法律的重大修订。具体如下:
- 引入了更广泛的“大众媒体”概念,不仅包括大众传播媒介,还包括互联网资源。
- 规定建立统一媒体平台,用于实施国家信息政策。
- 引入了“记者特殊身份”这一概念,意味着保护其权利和自由,并在搜索、请求、获取和传播信息方面享有扩大化的权利。
- 规定了针对媒体材料的诉讼时效(一年)。
- 完善了外国媒体机构及其记者的认证程序。
- 将媒体请求的处理期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 通过引入资助金制度,完善了国家信息政策的融资机制。
- 将每周使用国家语言的电视、广播节目时长从50%提高到60%(逐步过渡,每次增加5%:自2025年起为55%,自2027年起为60%)。
- 将增加在国产电视、广播频道播出的国产电视广播节目以及哈萨克斯坦作者/表演者的音乐作品数量,从50%提高到60%。
- 将国产电视、广播频道对外国电视、广播节目的转播比例从20%降低至10%。
- 禁止传播关于自杀方式和教唆自杀的信息。
- 为改善国家信息政策,将向非国家媒体提供资助金。
- 大众媒体将因其发布材料可能对社会道德发展造成的潜在危害而受到监管,这些材料可能质疑全人类、民族、文化和家庭价值观。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人权活动家和媒体界多次批评《大众媒体法》草案。他们认为,提出的修改过于宽泛且可能具有选择性。
他们曾声称,如果法律修正案获得通过,媒体律师将向总统请求行使否决权。
他们是否真的向国家元首提出了请求,我们不得而知。但鉴于该法律已签署,很可能此事并未发生。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