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 | 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竞争保护与发展署新闻处)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竞争保护与发展署(АЗРК РК)下属部门完成了对“塞梅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ТОО)的调查,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设定航空燃油垄断高价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认定该公司有罪,并处以行政罚款,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
冲突如何演变
在调查过程中,该部门发现机场在零售航空燃油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维持高价。该行为违反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企业法典》第174条第1款(“滥用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的规定。
该案件由塞梅市行政违法专门跨区法院审理。法院认定该公司有罪,并处以880万坚戈的行政罚款,同时没收其850万坚戈的垄断收入。
企业提出的上诉由阿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监管机构的反应与措施
除罚款外,该部门还发出指令,要求停止设定垄断高价。“塞梅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已完全执行指令,在零售航空燃油时设定了合理价格。
将发生哪些变化
之前:
- 航空燃油的垄断高价;
- 获取垄断收入。
现在:
- 价格已调整至合理水平;
- 没收850万坚戈的垄断收入。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