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Mon, 04/29/2024 - 13:59 财政部起草了一份政府决议,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及地方执行机构储备使用规则进行补充。据zakon.kz报道,该部门提议“规定从政府及地方执行机构储备中拨付资金,用于补贴发电企业亏损(债务)的机制”。具体而言,计划拨付资金用于补偿发电企业的亏损,包括那些国有且从事电力、热能及蒸馏水生产的企业。该文件已在“公开法规”网站上发布,公众可在5月16日前参与讨论。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