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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克舍套法院对金融金字塔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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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уд в Кокшетау вынес приговор по делу о финансовой пирамиде

科克舍套,在一起涉及建立金融金字塔、吸引资金超过1.365亿坚戈的案件中作出了判决。法院还审理了涉及通过投资提议吸引资金的案件情节。

科克舍套市法院消息,该刑事案件涉及三名公民,他们被指控预先共谋、以团伙形式建立并领导金融金字塔,吸引资金数额特别巨大。

运作模式

法院查明,自2020年2月起,被告Ж.作为金融金字塔“S-Group”的参与者,在科克舍套组织并领导了其分支机构。

2020年10月,此前参与过类似项目的З.被拉入活动。根据案件材料,他们向公民提供投资机会,并承诺回报。

2021年5月,А.加入该团伙,负责通过社交网络寻找新的投资者。

法院查明,资金在领导层和先期加入的参与者之间分配。投资总额为1.365亿坚戈

单独投资情节

法院还审理了与“Equitix”公司活动相关的情节。

根据案件材料,2024年6月,А.说服受害人Ш.进行投资。为此,Ш.办理了3000万坚戈的银行贷款并交付了资金。

材料中未说明投资机制的其他细节。

判决与追缴措施

案件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17条第3部分第2款(《建立并领导以吸引特别巨额资金为目的的金融金字塔》)进行审理。

针对А.,还审理了涉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17-1条第2部分第1款(《利用大众媒体和电子资源为金融金字塔做广告》)以及刑法典第190条第4部分第2款(《特别巨额诈骗》)的相关情节。

法院判决如下:

  • 判处Ж.和З.各6年剥夺自由;
  • З.的刑罚缓期执行1年,并对其行为实施监管;
  • 判处А.6年6个月剥夺自由。

法院裁定没收被判刑人的财产——包括公寓、停车位、汽车、车库、地块及其他财产——并将其移交给受害人以赔偿损失。

没收被认定为犯罪所得的1.365亿坚戈,上缴国家财政。

此外,根据民事索赔,从被判刑人处追索资金赔偿受害人,其中包括160万坚戈的代理费。另外,从А.处追索3000万坚戈赔偿受害人Ш.

截至发稿时,该判决尚未生效。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Акмолинского областного суд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