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政府修改了关于暂停建立准公共部门新主体的实施程序。相关决议于2026年3月2日通过。该文件修订了在倡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提出的情况下建立此类机构的规则。
暂停令实施程序的变更
该决议对政府2024年8月21日第678号文件《关于对准公共部门主体设立实施暂停令》进行了修改。
此前,该决议第1条第2款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总统直接指示可以建立准公共部门主体。
根据新版本,此类决定需在获得相关行业授权机构及反垄断机构的肯定结论后方可作出。
因此,实施此类决定现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
决议的生效
该决议由总理奥尔扎斯·别克捷诺夫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该文件明确了现行准公共部门主体设立暂停令中一项例外情况的实施程序。
Источник
портал Adilet.zan.kz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