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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更新了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авиационные правила Казахстан

哈萨克斯坦更新了民航飞行规则——相关变更涉及安全要求、机组人员工作规范及飞行数据的使用。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批准了相应的命令,对自2017年起施行的规范进行了更新。

禁止在醉酒状态下工作

根据该文件,此次修改旨在使规则符合国际标准。规则中明确禁止在酒精毒品药物成瘾中毒状态下履行职责。

涉及执行和保障飞行的人员,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被停职。此外,文件还引入了对"疲劳"的定义,将其视为可能降低工作能力并影响飞行安全的状态。

飞行指挥的责任

该文件明确了飞行指挥的责任分配。

责任由运营人、航空器机长以及飞行签派员(若其参与依据监控系统规定)共同承担。

在紧急情况下,飞行签派员必须按照既定程序行事,并向机组人员传递必要信息。

对数据及记录器的要求

明确了飞行数据记录器的使用规范。

舱音记录器(CVR)、飞行数据记录器(FDR)及其他系统的记录仅允许用于航空事故调查或旨在保障飞行安全的目的。同时还规定了对此类数据的保护要求。

额外的技术规范

新规中增加了新的定义和说明,包括:

  • 应急定位发射器(ELT)的分类;
  • 夜视系统(NVG和NVIS)的使用;
  • 一系列与航空器运行相关的概念。

新规中还包含了基于机场特性(PBAOM)的运行最低标准相关条款,以及对部分类别运营人实施飞行安全管理体系(SMS)的要求。

Источник
портал Adilet.zan.k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