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 | 来源:奇姆肯特市法院新闻处)
奇姆肯特市跨区民事法院判决一家残疾人社会团体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定,提供给原告的假肢存在质量问题,迅速损坏,导致其行动不便并影响日常生活。
争议焦点
原告为二级残疾人,12年来一直从该残疾人社会团体领取假肢。2025年,她获配一副新假肢及一副备用假肢,但两副假肢均在两个月内损坏。案卷材料显示,假肢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行动困难,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法院判决
法院考虑到原告需要一副优质假肢才能正常生活,裁定赔偿物质损失1 064 000坚戈。此外,鉴于劣质产品给原告造成的心理和精神痛苦,法院还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 000 000坚戈。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请求得到部分支持。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