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国家公司«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批准了在共和国境内实施首座核电站(АЭС)项目的指示性路线图。6月20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原子能机构新闻处报道了这一消息。
该文件由机构负责人阿尔马萨达姆·萨特卡利耶夫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总经理阿列克谢·利哈乔夫签署。路线图涵盖了项目的关键阶段:从工程勘察工作、签订EPC合同(«交钥匙»模式)到项目文件的制定。
此外,双方还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原子能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公司(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的工程部门)之间的框架协议。该协议确定了在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区建设电站时的合作总则。
«我们珍视哈萨克斯坦方面给予的信任,由我方领导国际联合体。哈萨克斯坦是我国在原子能领域的历史性可靠伙伴,»阿列克谢·利哈乔夫评论道,他强调俄罗斯技术已证明其可靠性与安全性。
同时,哈萨克斯坦方面也对达成的协议表示满意。
«在哈萨克斯坦建设核电站是确保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综合战略的一部分。我们期待与合作伙伴密切透明地协作,以确保高安全水平和生产本地化,»阿尔马萨达姆·萨特卡利耶夫在评论此事时表示。
原子能机构负责人还指出,哈萨克斯坦境内的第二座核电站建设很可能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CNNC)的参与下实施。
此前,能源部长曾表示,为形成核能集群,哈萨克斯坦计划建设至少三座核电站。据其称,选址将取决于总体布局方案和电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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