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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哈萨克斯坦州生态局副局长因受贿3万美元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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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对东哈萨克斯坦州生态局副局长拉乌安·图拉罗夫作出了判决。

据反贪局新闻处消息,认定其犯有收受当地企业家贿赂罪。受贿金额为3万美元,目的是不对其未经生态许可建设黄金开采工厂的事实追究行政责任。

法院判处图拉罗夫7年剥夺自由,并终身禁止在政府部门和准国家部门担任职务。

回顾一下,2024年7月,反贪局工作人员逮捕了当时正在履行东哈萨克斯坦州生态局局长职责的马迈·布塔巴耶夫,其被指收受1000万坚戈贿赂。

12月,在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因腐败问题,东哈萨克斯坦州生态局局长丹尼亚尔·阿利耶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