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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哈萨克斯坦州青年中心会计因盗窃1700万坚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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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ухгалтер

在北哈萨克斯坦州,马格然·茹马巴耶夫区青年资源中心的一名会计被判处刑罚。她被认定犯有贪污预算资金罪。

据该州检察院数据,自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该机构的会计非法向个人账户转移工资及其他款项,总额达1700万坚戈

今年3月,检察院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89条第4款第2项(《侵占或挪用委托他人财产》)登记了审前调查。

9月,区法院认定该会计有罪,并判处7年剥夺自由,同时禁止其在7年内担任与物质责任和会计相关的职务。判决已生效。

据悉,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74条,鉴于被判刑人有一名年幼子女,刑罚执行被延期至2028年9月27日——即孩子年满14岁之时。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已部分赔偿。

提醒一下,此前在西哈萨克斯坦州捷列克特区,国有“集中图书馆系统”机构的两名女员工因贪污4600万坚戈(本应用于员工工资)而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