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Thu, 27/11/2025 - 18:16 在阿拜地区,法院对一名前乡长作出了判决,认定其挪用用于公共工程的预算资金罪名成立。损失金额超过50万坚戈。据该地区检察院新闻处消息,该机构已进行审前调查,并将材料移送至反腐败署以作出程序性决定。随后,案件被移交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该前乡长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90条("欺诈罪"),判处其3年6个月监禁,并终身禁止在政府机关担任职务。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已全额赔偿。此前提醒过,在北哈萨克斯坦州,曾对一起涉及4600万坚戈预算资金挪用案作出过判决。三名前乡政府工作人员因此案受审。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