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跨区刑事法院对前“哈萨克斯坦铁路”武装铁路护卫队负责人作出判决。被告被认定犯有侵占特别巨额资金和滥用职权罪。
据首都法院新闻处消息,该总经理、其副手及首席经理侵吞了有限责任公司1.59亿坚戈,这笔资金原本用于采购视频监控设备。
此外,护卫队负责人利用职权将一名经理任命为司机并侵占其工资,造成超过150万坚戈的损失。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有罪,判处7年至8年有期徒刑,并剥夺其在国家和准国家部门任职的权利。受害方的民事诉讼请求在损失范围内得到满足。
据悉,被告的罪行是基于证人证词、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据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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