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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Submitted by Gorin_S on
Пищевая безопасность

(2026年2月3日 | 来源:ФБРК) 

2026年1月30日,阿斯塔纳精英学校“米拉斯”八名儿童在学校食堂午餐后因急性肠道感染入院,许多家长质疑:谁该为孩子们的饮食负责?一些人直觉认为这是卫生医生或教育部的责任范围。而另一些人则声称,食品质量乃至应由农业部负责。 

我们尝试梳理一下。 

从农场到学校的餐盘

要弄清楚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需要遵循立法逻辑。这始于一个简单的原则:所有与动物源性产品相关的事项均由兽医部门管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02年7月10日颁布的《兽医法》将所有国内贸易场所列为国家兽医卫生监督的对象。 

同法第1条第43款明确:国内贸易不仅包括商店,还包括餐饮场所。而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长2015年3月27日第264号令进一步明确:食堂是一种具有自助服务的餐饮场所

因此,孩子们自己取餐盘和食物的学校食堂,在法律上与工厂或办公室食堂并无区别。这意味着它受兽医部门的管控,而兽医部门隶属于农业部

责任划分 

兽医不仅监管屠宰场和家禽养殖场,还监管为人类准备食物的地方,这似乎有些奇怪。然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07年7月21日第301号《食品安全法》极为明确地划分了责任范围。

该法第5条规定,动物源性食品(肉、奶、蛋、鱼)须接受兽医卫生监督。第24条确立了相反规则:卫生流行病学监督(即常规卫生医生)仅负责不属于兽医管控范围的产品。

实际上,这意味着在学校食堂,蔬菜沙拉由卫生医生检查,而例如荞麦肉饼则由兽医检查。但由于儿童营养餐几乎总是包含动物源性产品,因此事实上的主要管控由农业部执行。

纸面上的每日检查

《兽医法》第14-1条第3款规定,对国内贸易场所的国家兽医卫生监督应每日进行。 

同法第22条第3款第3项细化指出,监管包括检查自然人和法人对法律要求的遵守情况。《食品安全法》第6条第3款第13项补充道,兽医领域的授权机构管控食品从生产到流通所有环节的安全性。

在阿斯塔纳,这项工作由首都国家首席兽医卫生监督员负责,根据《兽医法》第16条第3款,他有权对受监管场所出具兽医卫生结论。例如,在奇姆肯特,此类检查员名单已根据2023年12月4日第50号令批准。 

但如果检查是每日进行的,为何1月30日还有八名儿童入院了?

官僚主义式的安全保障 

为了合法运营,学校食堂必须准备一整套文件。《食品安全法》第1条第39款列出了这些文件:国家注册证书、兽医卫生结论、兽医证书、兽医证明、符合性证书、符合性声明。

每份文件都证明产品、生产过程、设备和材料符合法律要求。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2010年6月18日第317号决定中《须接受兽医管控(监督)的商品统一清单》详细规定了这些文件具体适用于哪些商品。

与此同时,当哈萨克斯坦不断增加要求和文件时,邻国乌兹别克斯坦却选择了另一条路。2025年4月18日,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一项法令取消了对食品和其他高风险产品的强制性认证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当局还缩减了须接受卫生流行病学、兽医和检疫管控的强制性认证商品清单。 

改革的逻辑很简单:文件并不能使食品变得安全。常常有办法购买证书、盖上所需印章,而产品的实际质量和厨房的卫生状况并未改变。乌兹别克斯坦将重点放在简化官僚程序加强食品经营者自身责任上。

结论如何? 

根据现行法律,农业部确实通过兽医卫生管控体系负责哈萨克斯坦学校的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因提供动物源性产品而受兽医管控。管控应是每日进行的。需要大量文件。检查员有权并有义务检查所有要求的遵守情况。

但有时候,当大量文件未能阻止首都最昂贵学校之一的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时,问题就来了:这套体系的意义何在?也许问题不在于证书的数量,而在于管控的质量?也许责任被分散得如此之广,以至于实际上没有人对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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