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托别开始审理对拉伊姆别克·卡利乌利诺夫的诉讼,他被指控谋杀亲属未遂。根据控方说法,这名警察中尉用配发手枪向女婿开了数枪,但医生保住了受害者的生命。
起诉书内容
据Hronika.kz报道,2026年3月28日,拉伊姆别克·卡利乌利诺夫在值班室领取了配发给他本人的马卡罗夫手枪和16发实弹。当时他在赫罗姆套区警察局公共安全部门辖区警察巡查组担任辖区警察巡查员助理。
卡利乌利诺夫抵达赫罗姆套市第3警务站,本应在22:00上岗执行夜班任务。然而根据案卷材料,大约在13:00左右,他携带配发武器离开了执勤地点。
事件经过
下午,卡利乌利诺夫换上便装,随身携带配发武器,随后与家人一同前往赫罗姆套区顿村的叔叔家。
据起诉书所述,在住宅的车库里,他与叔叔和女婿萨贝尔詹·伊兹巴耶夫一起饮酒。之后亲属们前往赫罗姆套,大约19:00进入商店购买了两瓶伏特加和下酒菜。
根据控方说法,卡利乌利诺夫穿着制服继续饮酒,随身携带配发的马卡罗夫手枪和两个装有子弹的弹匣。
对警察的指控
根据起诉书,在酒宴期间,卡利乌利诺夫从女婿口中得知他曾殴打自己的妻子——即该警察的妹妹。据控方称,此后他产生了杀害伊兹巴耶夫的意图。
大约22:30,卡利乌利诺夫在醉酒状态下给配发手枪装上子弹,将枪口对准女婿并开了一枪。随后,据控方称,他又开了三枪。
之后手枪卡壳,他无法继续射击。子弹击中伊兹巴耶夫的胸腔、肺部和肝脏,但医生保住了他的生命。
拉伊姆别克·卡利乌利诺夫的行为被认定为触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4条第3款(“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第99条第1款(“杀人”)。
鉴定结论
根据心理精神鉴定,拉伊姆别克·卡利乌利诺夫没有精神障碍。专家还指出,在实施被指控行为时,他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并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庭审仍在继续。
Источник
Hronika.kz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